集团官网 海普欧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全国服务热线电话 HOTLINE
400-863-7369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联系我们
全国服务热线电话 HOTLINE
400-863-7369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西藏是什么影响了絮凝效果?
 

絮凝效果不好,就会对后续的一系列处理造成影响。那么,是什么影响了絮凝效果呢?我们一起来分析下:

1、水温的影响:

水温对混凝效果有较大的影响,水温过高或过低都对混凝不利,最适宜的混凝水温为20~30℃之间。

原因:

①因为为无机盐混凝剂水解反应是吸热反应,水温低时,混凝剂水解缓慢,影响胶体颗粒脱稳。

②水温低时,水的黏度变大,胶体颗粒运动的阻力增大,影响胶体颗粒间的有效碰撞和絮凝。

③水温低时,水中胶体颗粒的布朗运动减弱,不利于已脱稳胶体颗粒的异向絮凝。水温过高时,混凝效果也会变差,主要由于水温高时混凝剂水解反应速度过快,形成的絮凝体水合作用增强、松散不易沉降;在污水处理时,产生的污泥体积大,含水量高,不易处理。

2、水的pH值的影响:

水的pH值对混凝效果的影响很大,主要从两方面来影响混凝效果。一方面是水的pH值直接与水中胶体颗粒的表面电荷和电位有关,不同的pH值下胶体颗粒的表面电荷和电位不同,所需要的混凝剂量也不同;另一方面,水的pH值对混凝剂的水解反映有显著影响,不同混凝剂的最佳水解反映所需要的pH值范围不同,因此,水的pH值对混凝效果的影响也因混凝剂种类而异。聚合氯化铝的最佳混凝除浊pH值范围在5~9之间。

3、水的碱度的影响:

由于混凝剂加入原水中后,发生水解反应,反应过程中要消耗水的碱度,特别是无机盐类混凝剂,消耗的碱度更多。当原水中碱度很低时,投入混凝剂因消耗水中的碱度而使水的pH值降低,如果水的pH值超出混凝剂最佳混凝pH值范围,将使混凝效果受到显著影响。当原水碱度低或混凝剂投量较大时,通常需要加入一定量的碱性药剂如石灰等来提高混凝效果。

4、水中浊质颗粒浓度的影响:

水中浊质颗粒浓度对混凝效果有明显影响,浊质颗粒浓度过低时,颗粒间的碰撞几率大大减小,混凝效果变差。过高则需投高分子絮凝剂如聚丙烯酰胺,将原水浊度降到一定程度以后再投加混凝剂进行常规处理。

5、水中有机污染物的影响:

水中有机物对胶体有保护稳定作用,即水中溶解性的有机物分子吸附在胶体颗粒表面好像形成一层有机涂层一样,将胶体颗粒保护起来,阻碍胶体颗粒之间的碰撞,阻碍混凝剂与胶体颗粒之间的脱稳凝集作用,因此,在有机物存在条件下胶体颗粒比没有有机物时更难脱稳,混凝剂量需增大。可通过投高锰酸钾、臭氧、氯等为预氧化剂,但需考虑是否产生有毒作用的副产物。

6、混凝剂种类与投加量的影响:

由于不同种类的混凝剂其水解特性和使用的水质情况不完全相同,因此应根据原水水质情况优化选用适当的混凝剂种类。对于无机盐类混凝剂,要求形成能有效压缩双电层或产生强烈电中和作用的形态,对于有机高分子絮凝剂,则要求有适量的官能团和聚合结构,较大的分子量。

一般情况下,混凝效果随混凝剂投量增高而提高,但当混凝剂的用量达到一定值后,混凝效果达到顶峰,再增加混凝剂用量则会发生再稳定现象,混凝效果反而下降。理论上最佳投量是使混凝沉淀后的净水浊度最低,胶体滴定电荷与ζ电位值都趋于0。但由于考虑成本问题,实际生产中最佳混凝剂投量通常兼顾净化后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并使混凝剂投量最低。

7、混凝剂投加方式的影响:

混凝剂投加方式有干投和湿投两种。由于固体混凝剂与液体混凝剂甚至不同浓度的液体混凝剂之间,其中能压缩双电层或具有电中和能力的混凝剂水解形态不完全一样,因此投加到水中后产生的混凝效果也不一样。

如果除投加混凝剂外还投加其他助凝剂,则各种药剂之间的投加先后顺序对混凝效果也有很大影响,必须通过模拟实验和实际生产实践确定适宜的投加方式和投加顺序。

8、水力条件的影响:

投加混凝剂后,混凝过程可分为快速混合与絮凝反应两个阶段,但在实际水处理工艺中,两个阶段是连续不可分割的,在水力条件上也要求具有连续性。

由于混凝剂投加到水中后,其水解形态可能快速发生变化,通常快速混合阶段要使投入的混凝剂迅速均匀地分散到原水中,这样混凝剂能均匀地在水中水解聚合并使胶体颗粒脱稳凝集,快速混合要求有快速而剧烈的水力或机械搅拌作用,而且短时间内完成。

进入絮凝反映阶段,此时要使已脱稳的胶体颗粒通过异向絮凝和同向絮凝的方式逐渐增大成具有良好沉降性能的絮凝体,因此,絮凝反映阶段搅拌强度和水流速度应随絮凝体的增大而逐渐降低,避免已聚集的絮凝体被打碎而影响混凝沉淀效果。

同时,由于絮凝反应是一个絮凝体逐渐增长的缓慢过程,如果混凝反应后需要絮凝体增长到足够大的颗粒尺寸通过沉淀去处,需要保证一定的絮凝作用时间,如果混凝反应后是采用气浮或直接过滤工艺,则反应时间可以大大缩短

污水处理设备
地区分站: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  新疆  诸城市  
 
  海普欧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Hai Pu 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Ltd.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东环路56号
手机:18853631118
电话:0536-6353818
邮箱:hpo@haipuou.group
《中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鲁ICP备15034703号

地区分站
 
全国服务热线电话 HOTLINE
400-863-7369